1、在国(境)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含40周岁)
2、在国(境)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,年龄在45周岁以下(含45周岁)
3、在国(境)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,年龄在50周岁以下(含50周岁)
1、国(境)外硕士及硕士留学人员,申办时须在有广州社保缴费记录(五险同参,无需连续6个月)
2、国(境)外本科留学人员,在择业期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;在择业期外入户需要有连续6个月广州社保缴费记录
Tips: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
创业补贴
1、来广州发展并已入户的留学人员,可一次性获得安家补助;其子女入托和就读,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,免收寄读费
2、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,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
3、颁发“绿本”,提供户口申报、申办企业等“一站式服务。
住房和生活补贴
南沙区
开放人才公寓,租金标准不高于市场价的50%
黄浦区
本科生可以申请获得2万元的生活补贴,硕士生3万元、博士生5万元。杰出人才、优秀人才每年津贴最高20万,连发三年,每月最高有1万元住房补贴
番禺区
租房补贴按照租金的50%给予,上限不超过1500元/月,补贴期为24个月
越秀区
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获5000元/月;重点企业高级人才可获2500元/月;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青年创客新兴人才可获1500元/月。